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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首届“校园优秀新媒体”、“优秀新媒体原创作品”和“新媒体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年12月03日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各单位:

2015年以来,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校内各级各类新媒体建设发展迅速,涌现出一批有公信力的优质新媒体平台、有影响力的优秀新媒体作品和新媒体先进工作者,在学校新闻宣传、信息公开、舆论引导和文化生活服务等方面,有力推进了学校品牌形象和西电声音的网络传播,为学校新媒体繁荣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师生网上精神文化生活,创造适于新兴媒体传播、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精品,鼓励大学生创作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作品,拟对2015年度在学校新媒体建设运营和网络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评选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校园优秀新媒体。该奖项为组织奖,名额5个,奖励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优秀校园新媒体原创作品。该奖项为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奖,名额5-8个,奖励3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新媒体之星。该奖项为个人奖。名额5-8个,奖励3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评选范围及要求

(一)校园优秀新媒体。范围:以学校和二级单位及相关群团组织名义依法依规登记注册备案的各类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要求:有较完整的组织架构、固定的运营团队、明确的工作分工、稳定的信息推送;有明确的发展定位和运营特色,有一定粉丝量和活跃度;在网络舆论引导、品牌形象宣传、先进文化传播、师生校友服务等方面推出过传播范围广、宣传实效佳的新媒体作品。

(二)优秀校园新媒体原创作品。范围:包括网文、文案、图片、微视频、音频或相关新媒体创意作品。要求:新媒体新闻、文案、图片、微视频和音频要兼具关注度和吸引力;新媒体创意作品要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文化传播价值。

(三)新媒体之星。范围:包括新媒体指导教师或运营团队学生,在学校各级微博、微信建设运营中做出较大贡献的老师和学生。要求:1.具有较强“互联网+”意识能力,主持策划过新媒体宣传方案并取得较好宣传实效,宣传案例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或在新媒体原创内容、采编、运营、技术创新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2.每个新媒体平台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

三、评选进度及办法

(一)申请(12月3日-15日)。填写附件中对应的《申请表》(双面打印),提供书面佐证材料。

(二)初评(12月16日-20日)。汇总申请材料,根据评选标准确定候选单位(作品或个人)。

(三)评审(12月21日-12月30日)

1.网络投票。12月21日-28日通过官方微信进行线上投票,网络投票权重为30%。

2.专家评审。12月30日组织专家进行线下评审,权重为70%。

3.确定名单。根据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情况,按照“投票得分*0.3+评审得分*0.7”总得分确定表彰名单。

(四)公布与表彰(2016年1月)。学校将公布获奖名单,并于2016年1月召开评选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四、其他事项

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下午5点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ili@xidian.edu.cn,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相关支撑材料(请至资料下载栏目处获取)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网络与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

联 系 人:李直 田敬权

联系电话:81891713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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